2017-025 关于受让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上传时间:2017-12-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受让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6.2625%股份,共计93,937,500股,受让价格为305,909,375.00元。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7-017的临时公告。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浙银监复[2017]308号),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杭州工商信托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公司将按照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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