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传时间:2022-04-23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解释对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会计处理和附注披露、对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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