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5关于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传时间:2022-05-27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5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鸿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通过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花浦”)发放借款。借款到期后,杭州花浦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义务,杭州星昂已于202111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诉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花样年”)借款合同纠纷,详见分别于2021年11月6日、11月19日及121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042号、2021-047号及2021-053号临时公告。

二、本次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杭州中院于20224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25月25日作出案号为(2021)浙01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杭州花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返还借款本金1,634,120,000 元、支付利息 10,161,713.33 元;

(二)杭州花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支付逾期利息10,905,253.33 元(暂算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自 2021 年 11 月12日起以 1,062,2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继续计付至该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杭州花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赔偿律师费损失1,000,000 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745,284 元

(四)花样年集团对杭州花浦的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花样年集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杭州花浦追偿;

(五)如杭州花浦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杭州星昂有权以上海花样年所有的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 万股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海花样年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杭州花浦追偿。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次诉讼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8,331,461元,由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共同负担。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2022-056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下一篇:2022-054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22号临平 西子国际2号楼34楼
  • 电话:0571-8582301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AIDA GROUP CO., LTD.
工信部网站: 浙ICP备050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