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7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传时间:2016-12-1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百大集团,股票代码:600865)于2016年12月7日、12月8日和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最近多家网站转载了一篇题为《阿里商业托管20年,百大集团有望成为下一个三江购物》的文章,公司就此澄清如下:

       (1)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管理,期限为20年。根据《委托管理协议》,杭州百货大楼每年向公司上缴约定数额的委托经营利润,若公司在某个管理年度取得的委托经营利润达不到约定的目标,浙江银泰百货将负责对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因此,公司每年可获得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不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

       (2)除委托管理经营以外,公司与银泰并无其他合作计划,不构成文章中所说的“合并”情况。

       (3)关于银泰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以及阿里巴巴集团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的合作,公司从未参与。有关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三江购物的任何猜测纯属市场臆想,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也没有与阿里巴巴集团就开展业务合作、进行合并事宜进行洽淡或达成意向,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目前的市盈率与同行业相比明显偏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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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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