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 关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传时间:2018-05-30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8-01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财务资助对象: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3、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4、财务资助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5、过去十二个月,上市公司已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为杭州百大置业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30%的股权。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杭州百大置业资金周转,利率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2、公司董事陈琳玲、副总经理王卫红在杭州百大置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杭州百大置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因此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郑津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9日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仅限普通住宅及配套设施、普通商业用房的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百大置业资产总额为33.6亿元,负债总额为17.16亿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16.4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89亿元,实现净利润-20,559.57万元。

3、杭州百大置业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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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股东情况

(1)杭州大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民强,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一号,注册资本2,998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商场,住宿,会议服务,商务会所,康乐设施,小型停车服务。

(2)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2、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杭州百大置业的资金周转。

3、财务资助的利率

在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范围内协商确定。

4、杭州百大置业其他两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财务资助尚未签署任何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资助额度和期限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借款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杭州百大置业开发的西子国际项目商业运营尚处培育期,经营收益不能覆盖折旧和利息支出,杭州百大置业仍有阶段性的资金需求。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杭州百大置业资金周转,有利于杭州百大置业的日常经营,同时又能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实现双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琳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杭州百大置业的日常经营,同时又能使公司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已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为杭州百大置业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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