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传时间:2017-1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出售杭州银行股票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22号临时公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23号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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