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9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传时间:2017-11-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23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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